涉及凤溪社区及郊野公园等,青浦公布9份征地事项公告
内容摘要:青浦区发布了9份征地事项公告,涉及华新、金泽两镇。
近日,青浦区发布了9份征地事项公告,其中6份为拟征地告知书,3则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。
(资料图片)
本期征地涉及街镇分别是华新、金泽两镇。
本期征地用途为道路、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。
本期征地亮点:
凤溪社区中交城投住宅项目配套道路公布征地;
青西郊野公园多个项目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。
本期文章公告日期为5月30、31日。
一、拟征地告知书
1、项目名称:青浦区华新镇龙固路新建工程
龙固路(望谊路-华腾路)区位图
批准文号:沪青预征地告〔2023〕第96号
华新镇周浜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:
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〔2023〕51号,国家拟征收你村毛火浜组、南湾组范围内集体土地。
位置:青浦区华新镇,东至31-01地块规划工业研发用地,南至规划望谊路,西至30-06地块规划公共绿地,北至华腾路交叉口
用途:道路广场用地
华新镇龙固路规划北起华丹路,南至华隆路,板块上隶属于虹桥数字物流装备港片区。
本期征地仅为龙固路的一小段,即龙固路(望谊路-华腾路)段。
2、项目名称:青浦区华新镇冠赢路(新通波塘路-新凤中路)新建工程
冠赢路(新通波塘路-新凤中路)区位图
批准文号:沪青预征地告〔2023〕第97号
华新镇人民政府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:
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〔2023〕41号,国家拟征收你华新镇人民政府范围内集体土地。
位置:青浦区华新镇,东至新凤南路,南至规划绿化带,西至新通波塘以东,北至现状农田。
用途:道路广场用地
3、项目名称:青浦区华新镇冠赢路(新通波塘路-新凤中路)新建工程
批准文号:沪青预征地告〔2023〕第98号
华新镇北新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:
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〔2023〕41号,国家拟征收你村夏家宅组、杨家桥组、周泾组范围内集体土地。
位置:青浦区华新镇,东至新凤南路,南至规划绿化带,西至新通波塘以东,北至现状农田。
用途:道路广场用地
上述拟征地告知书2、3均为同一项目征地,即冠赢路(新通波塘路-新凤中路)。
华新镇冠赢路隶属于正在建设中的凤溪社区,规划东起新凤中路,南至嘉松中路,本期征地为其中的冠赢路(新通波塘路-新凤中路)段,属于中交城投正在开发的住宅项目配套道路。
4、项目名称:青浦区华新镇望谊路新建工程
望谊路(嘉松中路-龙固路)区位图
批准文号:沪青预征地告〔2023〕第99号
华新镇周浜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:
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〔2023〕50号,国家拟征收你村毛火浜组、梅元组、南湾组范围内集体土地。
位置:青浦区华新镇,东至嘉松中路,南至规划地块,西至龙固路,北至规划地块
用途:道路广场用地
华新镇望谊路规划东起新通波塘路(规划),西至新协路,板块上隶属于华新工业区。
本期征地为其中的望谊路(嘉松中路-龙固路(规划)段,属于虹桥数字物流装备港片区。
5、项目名称:青浦区华新镇周田路新建工程
周田路(古思浜南路-新凤中路)区位图
批准文号:沪青预征地告〔2023〕第100号
华新镇人民政府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:
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〔2023〕42号,国家拟征收你华新镇人民政府范围内集体土地。
位置: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新凤中路,南至规划18-01、18-03地块,西至规划古思浜南路,北至规划17-02地块
用途:道路广场用地
6、项目名称:青浦区华新镇周田路新建工程
批准文号:沪青预征地告〔2023〕第101号
华新镇北新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:
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〔2023〕42号,国家拟征收你村杨家桥组、周泾组范围内集体土地。
位置: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新凤中路,南至规划18-01、18-03地块,西至规划古思浜南路,北至规划17-02地块
用途:道路广场用地
上述拟征地告知书5、6均为同一项目征地,即周田路。
华新镇周田路隶属于正在建设中凤溪社区板块,属于中交城投正在开发的住宅项目配套道路。
二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
7、项目名称:青西郊野公园露营地基础设施及智慧游园项目
青西郊野公园东片区(二期)示意图
批准文号:沪(青)征地补告〔2023〕第49号
位置:青浦区金泽镇青西郊野公园,东至坑塘水面,南至农村道路,西至草地,北至农村道路。
用途: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
依据《征收土地预公告》(沪青预征地告〔2023〕第72号)及拟征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现状,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:
青浦区金泽镇河祝村(村组队);拟征收农用地 19436.70 平方米、建设用地 0.00 平方米、未利用地 0.00 平方米,合计拟征地面积 19436.70 平方米。
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土地补偿费标准,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标准88.80 元/平方米,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支付方式为 转账 。
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 转账 。
青苗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标准为粮棉地4.50元/平方米,蔬菜地7.80元/平方米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转账。
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(单位:平方米,元)
8、项目名称:青西郊野公园大湿地及湿地综合体建设工程
批准文号:沪(青)征地补告〔2023〕第50号
位置:青浦区金泽镇青西郊野公园,东至养殖水面,南至农村道路,西至养殖水面,北至养殖水面。
用途: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
依据《征收土地预公告》(沪青预征地告〔2023〕第71号)及拟征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现状,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:
青浦区金泽镇河祝村(村组队);拟征收农用地 3935.30 平方米、建设用地 0.00 平方米、未利用地 0.00 平方米,合计拟征地面积 3935.30 平方米。
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土地补偿费标准,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标准88.80 元/平方米,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支付方式为 转账 。
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 转账 。
青苗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标准为粮棉地4.50元/平方米,蔬菜地7.80元/平方米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转账。
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(单位:平方米,元)
9、项目名称:青西郊野公园旅游点位设施提升及科普研学基地(二期)工程
批准文号:沪(青)征地补告〔2023〕第51号
位置:青浦区金泽镇青西郊野公园,东至养殖水面,南至练西公路,西至农村道路,北至农村道路。
用途: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、社会停车场用地
依据《征收土地预公告》(沪青预征地告〔2023〕第66、67、68、69、70号)及拟征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现状,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:
青浦区金泽镇,青浦区金泽镇爱国村,青浦区金泽镇爱国村第十二村民小组,青浦区金泽镇爱国村第十三村民小组,青浦区金泽镇河祝村,青浦区金泽镇莲湖村,青浦区朱家角镇安庄村 (村组队);拟征收农用地 20412.30 平方米、建设用地 5805.30 平方米、未利用地 59.80 平方米,合计拟征地面积 26277.40 平方米。
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土地补偿费标准,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标准按金泽镇 88.80 元/平方米、朱家角镇 106.65 元/平方米,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支付方式为 转账 。
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 转账 。
青苗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标准为粮棉地4.50元/平方米,蔬菜地7.80元/平方米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转账。
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(单位:平方米,元)
以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-9均位于青西郊野公园二期范围内,但具体项目位置不详。
资料:上海市政府网
编辑:大青浦房谈